挖貝網(wǎng)訊 9月20日消息,近日山東力凱(835503)發(fā)公告稱(chēng)董事會(huì )、監事會(huì )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董事長(cháng)兼總經(jīng)理呂春哲、董事兼副總經(jīng)理鄭佳凱、董事兼財務(wù)總監欒瑞燕、監事會(huì )主席張艷磊、監事孫旭東遞交的辭職報告。
據挖貝網(wǎng)了解,呂春哲持有山東力凱38.60%股份,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(wù)。鄭佳凱持有山東力凱2.05%股份,欒瑞燕持有山東力凱1.42%股份,張艷磊持有山東力凱1.65%股份,孫旭東持有山東力凱1.18%股份,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(wù)。呂春哲、鄭佳凱、欒瑞燕、張艷磊、孫旭東均因個(gè)人原因提出辭職申請。
呂春哲、鄭佳凱、欒瑞燕、張艷磊、孫旭東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(huì )、監事會(huì )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。按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董事會(huì )由5名董事組成。根據《公司章程》第101條規定: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(huì )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(shí),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,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(mén)規章和本章程規定,履行董事職務(wù)。按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監事會(huì )由3名監事組成。根據《公司章程》第136條規定:監事任期屆滿(mǎn)未及時(shí)改選,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(huì )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,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,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,履行監事職務(wù)。
山東力凱表示呂春哲、鄭佳凱、欒瑞燕、張艷磊、孫旭東的辭職不會(huì )對公司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(yíng)帶來(lái)不利影響。公司已完成與其所負責工作的平穩對接。公司對呂春哲、鄭佳凱、欒瑞燕、張艷磊、孫旭東在職期間對公司的貢獻表示感謝。
來(lái)源鏈接:http://www.neeq.com.cn/disclosure/2017/2017-09-19/1505812707_824066.pdf
相關(guān)閱讀